导 语
“微腐败”,是相对于“大腐败”而言的,又可以称为小腐败、亚腐败、非典型腐败等等。“微腐败”实质上是一种潜规则,风行于世,却又见不得阳光。它有许多表现与作风问题互为缠绕。难以厘清。但正是这些小错小病,腐蚀着党员干部的心灵,扭曲了社会公众的价值观,败坏了我们的党风政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对待“微腐败”,必须坚持从严要求,坚持抓早抓小,坚持“零容忍”。
借公务接待变相公款吃喝典型案例:
元旦前夕,某市交通局下属科研所所长张某、副所长李某等人邀请交通局副局长周某、科技局副局长赵某等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和协作单位领导8人参加科研所在某酒店组织的迎新年茶话会。会后,张某带领科研所领导班子成员宴请周某等人,并组织全所职工集体聚餐。餐饮共计消费32850元,张某指示财务人员按接待费列支。
案例剖析:
本案是一起借公务接待之名用公款大吃大喝的违纪案件。公款吃喝由来已久。“革命就是请客吃饭”,成了一些人民“公仆”的口头禅。上级来人检查考核,要吃吃喝喝搞好接待;向领导请示汇报工作,要吃吃喝喝聊表敬意;到上级争取项目资金,要吃吃喝喝搞好协调;兄弟单位前来“学习取经”,要吃吃喝喝尽地主之谊;出门在外招商引资,要吃吃喝喝表现诚意。此外,接风宴、送别席、庆典酒、会议餐、工作餐更是“家常便饭”,“应”吃尽吃。一些单位领导甚至呼朋引伴,互相宴请,三天一小宴,七天一大宴,你来我往,蔚然成风。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公款大吃大喝,看上去似乎是一些不起眼的小问题,但面广量大,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有的官员一顿饭的花销,可能抵上一个农民几十年的收入。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公款大吃大喝,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是背道而驰的,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是格格不入的。公款大吃大喝,吃掉的是国家财产,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掉的是党心民心,是党的执政基础。本案中,科研所所长张某等人借接待主管单位领导之机安排宴请,组织全所职工聚餐,这分明就是用公款大吃大喝、挥霍浪费,应当受到处理。
廉政提醒:
民以食为天。日常生活中,熟人之间打招呼,一般都问,您吃了吗?可见吃饭问题在国人心目中所占的分量。而且,吃饭不仅是为了填饱肚皮,更是交流感情、密切关系的一种方式。但是如果公务人员动用公款大吃大喝,那就混淆了人情与原则的界限,成为了一种违反纪律的行为,群众称之为“舌尖上的腐败”。
公款大吃大喝,从一定程度上是官场不良习气的折射。在一些领导干部的眼里,公款吃喝不算什么事,这是工作需要,代表着主人的热情和礼仪。还有一些人认为,与那些贪污受贿的相比,公款吃喝算是比较廉洁的了,占公家便宜的人多了,这点小事算什么?俗话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这此行为看似不起眼,实际上借权力捞取好处,任由发展下去,离腐败也就不远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以来,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得到一定程度抑制,一度出现豪华饭店门庭冷落、高档烟酒价格跳水、白酒企业股价跳水的现象。但此风并未完全消停,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很盛,并且给公款吃喝穿上了“隐身衣”,钻进了“青纱帐”,越来越隐秘,给监督和查处带来了困难。有的从“地上”转到“地下”,上演明转暗的“躲猫猫”把戏,不在明处大吃,躲到暗处享受,明明喝的是茅台、五粮液,却用普通酒瓶或者空矿泉水瓶盛装,公款吃喝转向豪华会所、酒堡等隐蔽场所进行秘密消费。还有的更加别出心裁,将宴请转至民宅,举行隐蔽的“家宴”吃吃喝喝,名为“家宴”,实则“私人请客、公家买单”。有的从“外部”移到“内部”,将公款吃喝的“阵地”转移到装修考究、功能齐备的内部餐厅、单位食堂、干部疗养院、培训中心等处。有些在内部餐厅、单位食堂搞宴请的时候,还专门从星级酒店聘请大厨掌勺,以及安排歌舞或其他表演助兴。有的从城市走向农村,在进行公款吃喝时,到远离城区的城郊农家乐,吃喝玩乐。其实很多农家乐集住宿、餐饮、娱乐等为一体,不亚于星级饭店,甚至还包括洗浴、按摩、美容、KTV、保龄球等休闲娱乐项目。有的从本地跑到外地。一些官员在当地公款吃喝惧怕纪检监察部门明察暗访,因此驱车跑到毗邻接壤的外省外地公款挥霍。因异地纪检监察部门无法对外地食客进行有效监控,导致潜伏异地豪吃海喝的现象愈演愈烈。
公款大吃大喝是社会顽疾,必须以猛药治疴的姿态加以治理。一要完善制度建设。健全预算监督机制和公务接待财务标准以及审批、核准、监督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三公经费”公开,将公款奢靡之风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二要加大惩戒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作案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查处并敢于曝光,让“潜伏”腐败失去生存空间。三要加强教育引导。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大力在全社会倡导适度消费、勤俭节约风气。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克服口腹之欲,少贪口腹之利,尽量避免组织和参与公款吃喝,以免喝坏了肠胃,喝坏了身体,喝坏了党风。
法条链接:
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九条
②《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条
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
——本文选自中国方正出版社《微腐败警示录——违纪违规100个典型案例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