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协、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简称“海智计划”),推进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现将新修订的《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自印发之日起实施。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落实。原订的《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同时作废。
附件: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 (试行)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