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概况
(一)省科协主要职能
1、根据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中国科协部署,向省科协全委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各阶段全省科协工作的方针和任务的建议,并制定贯彻落实计划和措施。
2、组织科技工作者参政议政、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参与科技政策和法规的制定,在民主监督和国家事务的政治协商中发挥作用。
3、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教育活动。
4、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学科发展,推进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5、开展继续教育和技术培训工作;承担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定工作,促进人才成长。
6、开展科技咨询服务,推动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发展,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为经济建设服务。
7、开展国际和港、澳、台民间科技交流与合作,促进科技与经济发展。
8、表彰奖励优秀科技工作者,反映科技工作者的呼声和要求,维护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为科技团体和科技工作者服务。
9、根据《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对所属全省性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的管理;对自然科学、技术科学、工程技术及其相关科学组建的全省性学术性和科普性学会进行审核。
10、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进行政策引导,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考核、聘任和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11、检查、指导各市县(区)科协的工作。
12、承担省委、省政府和中国科协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省科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省科协本级
2. 海南省科技活动中心
3. 海南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1)
(二) 收入决算表(见附表2)
(三) 支出决算表(见附表3)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表4)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表5)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表6)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见附表7)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表8)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科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收入总计2854.47万元,支出总计2854.47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6.32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增加了49.62万元。
(二)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508.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09.06万元,占92.05%;其他收入199.37万元,占7.95%。
(三)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581.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26.47万元,占47.50%;项目支出1355.34万元,占52.50%。
(四)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76.76万元。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8.05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略有增加,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增加了49.62万元。
(五)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2401.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96%。与201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4.76万元,增长31.46%。
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工资发放及保险缴纳等相应增加;二是项目支出进度良好,达94.32%。 2.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01.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支出支出2064.64万元,占85.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227.15万元,占9.4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29.14万元,占1.21%;住房保障支出支出80.53万元,占3.35%。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10.83万元,支出决算2401.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略有节余。其中: (1)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2,158.72万元,支出决算为206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略有节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61.72万元,支出决算为2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抚恤死亡抚恤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9.98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0.41万元,支出决算为80.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3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
(六)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科协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3.7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4.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10.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省科协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科协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8.38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的44.4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87万元,完成预算的46.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9.46%。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二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度减少34.36万元,下降53.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35万元,下降54.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15万元,下降21.74%。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赴香港参加第30届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和第11届泛珠三角区域科协和科技团体合作联席会议;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规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规模和标准。
2.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99万元,占3.2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8.87万元,占94.9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7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累计2人次。开支内容包括会务费、公杂费、交通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为0辆,购置费用为0元;调拨数为1辆,保有数为9辆;公务用车运行支出28.8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其中:外宾接待1批次1人次,支出0.23万元,主要用于食宿费。其他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16人次,支出0.3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国科协来琼调研考察及科协系统开展业务学习交流考察所发生的食宿费用。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