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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科协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 2019/1/24 9:30:41 | 阅读:19662 | 字体大小:

各市县科协,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组织推选2019年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9〕1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科协2019年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渠道和名额

  (一)推选渠道

  1.海南省科协是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推选单位,海南省科协所属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以下简称省级学会),在海南区域内的高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科协),是具有初选资格的初选单位。不受理院士候选人本人申请。

       2.同一院士候选人可以同时通过全国学会和海南省科协推选。

       3.符合申报条件的科技工作者可通过主管部门向海南省科协推荐。

  (二)推选名额

    推选名额不作限制,但应该严格坚持标准,宁缺毋滥。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一)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可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并当选为院士。

      (二)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195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凡2013、2015、2017年已被推荐至中国科学院或被提名至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9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四)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候选人(公安机关担任警务技术职务的可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五)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

        三、推选工作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各初选单位要以高度政治责任感,强化纪律意识,按照中国工程院关于增选工作的有关通知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增选工作实施方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好推选工作。工作中应坚持学术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坚持专家主导,避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倡导中国科学家精神,确保科学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二)省科协和各初选单位要主动联系沟通省、市县党委人才工作有关部门争取支持,拓宽渠道、扩大视野,充分动员本行政区域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国有企业举荐优秀人才,要特别关注、发现和推选出在基层和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中做出重大成就和贡献的工程科技专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开展调研等方式了解掌握本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优秀人才状况,全面做好深入细致的组织服务工作。

      (三)各初选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科协发组字〔2014〕98号)和《海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7年2月21日海南省科协常委会通过)有关规定开展推选工作。违反规定的,所推选的院士候选人无效,并按照惩戒机制进行处理。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和各初选单位要严格把关,在候选人的政治立场、廉政建设和学风道德方面切实负起责任,全面综合考察候选人学术水平和科学道德、科研诚信,在推荐到中国科协之前要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确保候选人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

   四、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初选工作材料

  各单位应提交如下推选工作材料,每份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1.初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格式见附件4)纸质件1份;

      2.初选院士候选人工作情况报告纸质件1份(按照《海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初选单位应按一定的民主程序向省科协推选院士候选人、报送有关材料”的要求,详细说明工作思路、针对性举措、落实情况及初选结果);

      3.光盘一张,内容为以上材料电子文件。

  (二)候选人材料

  初选单位应根据中国工程院的要求,提供候选人材料纸质件及电子文件。报送的所有材料如涉及国家秘密需进行脱密处理。报送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候选人的被推荐资格。

  1.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国科协提名用)》(以下简称《提名书》)纸质件10份,其中原件6份。原件由候选人签名,候选人所在单位负责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2. 附件材料:候选人重要科技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论文和著作及评述原件或复印件等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原件或复印件(不超过5篇、册);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 光盘1张,内容为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生成的mdb格式数据文件、word格式《提名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不接收U盘、移动硬盘等其它存储介质。

       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系统及使用说明书,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工作有关文件请登录中国工程院网站(www.cae.cn)下载、查询。

       4. 关于《提名书》、附件材料的保密审查证明及使用范围的说明(由候选人所在单位盖章出具)2份。

       5. 同行专家评议表(格式见附件3)纸质件1份。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所有初选工作材料和候选人材料应由初选单位报送。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2.材料需完整报送,且所有材料纸质件必须与相应电子文件一致。初选工作材料缺少或不完整的,报送的候选人材料无效。

  3.纸质和电子材料请于2019年2月18日前报送至海南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无效。以邮寄方式报送的,请以快递方式邮寄,时间以寄出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海南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联系人:林赟   黎雅娟   0898-65335691

       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7层

       邮箱:hnskxzrb@163.com   

       邮编:570203


附件1. /attachment/file/20190124/20190124093020002000.docx

          2. 中国科协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3. 海南省科协推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4. 初选院士候选人名单一览表

          5. 同行专家评议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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