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审计报告》(琼审教报〔2019〕231号)发现省科协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议未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三类会议未报批;二是部分支出报账程序不规范。根据《审计报告》和《海南省审计厅关于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琼审〔2019〕237号)要求,省科协认真组织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省科协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报告披露的问题,强调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审计整改工作的要求和沈晓明省长“请各部门、各市县即日起检视自身在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抓紧整改”的批示精神,要求省科协办公室认真对照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整改要求,加强与财政、审计部门的沟通,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二、整改情况
(一)关于“会议未实行年度计划管理,三类会议未报批”问题
省科协办公室发文要求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报送本部门/本单位2019年度会议计划,汇总后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决定。2019年8月30日主席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省科协2019年度会议计划,要求今后会议安排要严格按计划进行,并按照《海南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加强会议计划管理,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停止报送会议年度报告的通知》(琼财行〔2019〕432号)精神,会议计划不再报省财政厅备案。2019年省科协三类会议有2次,按规定按归口报请省委审批。
(二)关于“部分支出报账程序不规范”问题
省科协翻阅了2017年10-12月和2018年全年凭证,未找到遗失的原始票据;电话询问了时任主管会计(现已离职,不在海南),其表示对原始票据的遗失无印象;找了时任主管会计当时分管的另两家单位(海南省科技活动中心、海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协助查找,这两家单位均表示凭证内未发现夹有省科协遗失的原始票据;省财政国库支付局教科文一站也在站内查找,未果。
财政部印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根据上述规定,省科协取得了已遗失原始凭证的场租费3000元发票存根联的复印件,餐费269元和住宿费700元的机打发票信息,均加盖原开出单位的发票章,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经相关人员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省科协按规定按要求完成了审计整改任务。我们将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举一反三,坚持解决具体问题与促进完善制度并重,把整改具体问题与深化改革和完善政策措施相结合,促进科协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