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强调要实行极简审批、事中事后监管等便利化行政管理制度,为保障自贸港农业安全高效可持续发展,加快农药的研发与有效转化进入市场,提出以下建议:
一、农药在我省农业生产、农产品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农药是国民经济特别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特别是微生物或植物源农药的研发与应用, 生物制剂和天敌在海南扩繁和应用及替代化学农药具有先天优势,是防治有害生物主要措施之一,是保障农业和农产品安全的重要产品和技术手段,是保障海南自贸港绿色生态重要途径之一。
二、当前农药新药登记的审批程序繁琐、验证所需费用过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药产业发展
目前众多的高校和研究所都在开展微生物或植物源农药的研发工作,如高校,很多研究室或研究团体,已经开发研究诸多的新型的农药产品,但是由于这类农药产品需要高额的中试费用等,申报程序复杂和繁琐,很大程度上阻碍了新型农药的研发与创制以及市场化的应用,许多研发成果都在书架中束之高阁或仅以论文形式发表在刊物上。而我国企业又极度缺乏自主知识产权的农药产品,这就是所谓的农药产业科研与市场之间最后1公里没打通的问题。
三、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农药管理制度创新,促进我省农药研发和产业发展
(一)修订现行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增加生物农药管理方面的内容,针对生物农药安全性较高的特性,采取简便的监管方式。
(二)对于海南本土纯化得到的生物制剂或天敌,由于其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可以允许研发单位或个人,在有关部门严密监督下,一定范围内对其研发的产品进行市场化运作,其效果由市场检验。若效果良好,可逐步在海南岛范围内推广应用,由应用效果决定其是否正式登记,并在国家登记程序中认可其应用效果,由省农业农村厅组织专家评审后通过,报农业农村部备案,可推广使用。
(三)加强制度创新,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从制度与法规上,最大限度减少新型农药进入市场的各种限制,让科技人员的自主研发农药或相关技术尽快从实验室走向市场,减小研发技术产品在实验室停留时间,尽快生产上市,走向农田应用,更快有利于高校和科研单位开展高新技术市场化运作,切实打通科研成果与经济相结合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执笔专家:缪卫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