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海智合作机构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建立海智合作网络,更好地联系服务海外科技人才来华发展,拟按要求向中国科协推荐海智合作机构,请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推荐的海智合作机构类型
(一)科技组织类:主要包括国际科技组织、相关国家科技组织、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科技组织等。
(二)高校及科研机构类:主要包括国内外相关高校、科研机构等。
(三)平台类:主要包括海内外各类创新创业服务平台、科技孵化器、技术转移平台等。
(四)投资机构类。主要包括各类投资机构,如天使投资机构、创投机构、风险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等。
(五)综合类。不属于上述四类机构的其他机构。
二、拟推荐的海智合作机构要求
(一)拟推荐的海智合作机构应为按照驻在国(地区)的法律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机构,无违法或不良信用记录,具有广泛联系海外科技人才、项目资源的渠道。
(二)注册在境外的机构应对华友好,有与国内开展合作的基础和意愿。
(三)与海南省科协已经建立良好合作基础。
(四)符合上述条件和资质,且确保填报及提交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可靠。
三、中国科协海智合作机构权利
(一)优先推荐成为地方科协、全国学会、国家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智工作基地、国际研发社区等合作伙伴或入驻机构;
(二)应邀参与中国科协年会、“科创中国”峰会、中国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项目大赛、海外创业者中国行、中国海归创业联合体年会等重要活动;
(三)享有中国科协海智办关于中国科技政策、科技前沿动态、中国科协项目申报信息以及海智活动等资讯推送服务;
(四)对中国科协海智工作提出咨询建议。
四、推荐名额
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10个,推荐的境外机构原则上不少于50%。
五、推荐程序
(一)请各有关单位确认1名合作机构推荐工作负责人负责与省科协联系对接推荐海智合作机构事宜。
(二)请于2022年10月15日前完成《推荐海智合作机构信息表》信息填写,表格WORD或WPS版本、盖章签字后扫描的PDF版本(仅在被推荐机构处签字、盖章)发至省科协国际部邮箱。
(三)省科协严格按照要求,本着客观、公正、严谨原则向中国科协推荐合作机构。
(四)中国国际科技交流中心具体负责与合作机构的联系,经协商双方签订合作备忘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慧
电 话:0898-65339602
邮 箱:hnkxgjb@hainan.gov.cn
附件:推荐海智合作机构信息表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