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省级学会(协会):
为规范省科协业务主管省级学会依法依规依章程开展工作,实施优化结构、能进能出的学会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省级学会组织通则(试行)》等相关规章制度,结合年度报告、日常管理等前期核实情况,省科协对不参加年度报告工作、不开展业务活动的省级学会进行了梳理、分类,并开展整治和清理工作。现将纳入本次整治、清理范围的省级学会通知如下:
一、未参加2021年度报告工作但业务开展正常的2家社会组织(见附件1),按要求限期三个月内整改完成,同时加强内部治理,提升秘书处能力,规范开展各项业务活动。
二、连续两年以上不参加年度报告工作且长期不开展活动,以及无法取得联系的4家省级学会(见附件2),我会将反馈登记管理部门,建议予以撤销。
特此通知。
附件:1.“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限期整改名单.doc
2.“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建议撤销登记名单.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