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文件号:科协办函厅字[2018]78号
项目名称:海南省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情况及自贸区
(港)建设迎来的新机遇
项目负责人:耿静
联系电话:15120679958
项目联系人:郜宣
联系电话:15607523531
参加人员:郜宣、王婕霏、耿佳、李海凤、赵牧秋
海南,作为唯一的省级经济特区,一直是中国改革的“试验田”和“排头兵”。在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海南正努力建设首屈一指的国际旅游岛,热带农业基地和医疗旅游先行区,此举吸引了国内外众多企业前来投资兴业。2018年4月,党和国家又赋予海南省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探索并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新任务。根据海南深化改革开放指导意见的要求,海南自贸区(港)的设立能够彰显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格局,能够拓展改革的广度和深度,以及重塑海南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
根据已有的11个自贸区建设经验显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自贸区建设的重点和核心。因此,在确保政府、市场与社会能产生良性互动的体系机制中,社会组织,特别是科学技术协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转移具有关键性的地位和作用。
《海南省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情况及自贸区(港)建设迎来的新机遇》项目正是基于海南省在未来自贸区(港)建设中如何能最大限度地调动地方科协的积极性,让其发挥应有的作用,承接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这一目的而展开的。通过对国内外科协的研究以及海南地方科协的深入调研,从而对海南地方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发挥的作用予以评价,并深入挖掘地方科协在海南省自贸区(港)建设中的新机遇。
科协组织是各级科学技术协会及其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基层组织的统称。科协组织包含全国组织、地方组织和基层组织三个层面,包含两大类型:一是按学科、专业等组成的学术或科普性团体,二是按其所在地域组成的科协组织。科协是科技协会的简称。《中国科协章程》指出:“科协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团体,是科技工作者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纽带,是国家发展科技事业的重要力量”。人民团体的性质和参政议政的职能,是科协与学会(学术性群众团体)的区别,也是区别于一般科技团体的重要特点。科技团体是科技类社会团体的总称,包含科学技术协会(主要由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科技团体组成)与社会科学联合会(主要由社会科学团体组成),也包含归口两者业务主管、业务指导的学会、协会、研究会等。
图1.1 科协体系示意图
目前,我国有近2000家全国性社会团体。在中央层面由国家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约200个,使用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其中,全国总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全国妇女联合会等3个社会团体社会影响广泛、政治地位特殊。此外有包含中国科协、欧美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等在内的17个政治地位次之的社会团体,也属于特殊行列。上述3加17共计20个社会团体,虽然他们都是非政府组织,但都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属于人民团体序列,实际上行使一些政府职能。各省市区也都基本上参照中央的做法。因此,各级科协都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作为参加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科协组织从上而下,都算得上是特殊的社会团体。
表1.1 2013-2017年中国科协组织建设情况
年度 |
所属全国学会(个) |
学会个人会员 (万) |
学会团体会员 (万) |
各级科协 (个) |
企业科协 (万) |
高校科协 (个) |
2013 |
181 |
437 |
5.6 |
3158 |
2.1 |
584 |
2014 |
200 |
435 |
5.4 |
3222 |
2.1 |
703 |
2015 |
204 |
495 |
5.7 |
3215 |
2.3 |
831 |
2016 |
207 |
462.8 |
5.9 |
3206 |
2.6 |
1066 |
2017 |
210 |
453.7 |
5.1 |
3112 |
1.8 |
1181 |
科协作为社会团体具有一般社会组织的特征。结合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社会组织的基本特征一般可归纳为以下五点。
A 组织性。即有一定的制度规范和组织治理结构。它主要是强调社会组织要有合理规范符合自身定位的制度规则,能够保证组织的有效运转和组织结构的稳定性等,而不是强调组织的外部合法性。
B 非营利性。即社会组织不向经营者或所有者提供利润。这并不意味着社会组织不能开展经营性活动,而是强调社会组织的经营、运作不是以谋取利润为目的。
C 社会性。即社会团体的人员组成是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公民。同时,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范围、活动方式和活动内容都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D 自治性。即社会组织具备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着要求社会组织在人事任免、财务决策等方面独立于任何其他类型的组织,特别表现为经济独立,以及独立的决策能力、判断能力以及行动能力等,能够实现自我治理,拥有自治权。
E 志愿性。即成员基于志愿参与,这包括社会成员基于志愿参与和社会组织基于志愿服务社会。
中国科协除具有一般社会组织的特点以外,还具有以下个性特征:
A 群众性。中国科协是群众组织,其群众性在办会、入会、组织系统、业务管理等方面,都充分体现出来。
B 科学性。科协是所属学会的联合组织,其主体是学会和科技工作者,科协活动的主要内容都与科学传播与交流、科技工作者表彰奖励等紧密相关,科协的宗旨和任务也是围绕繁荣发展科学技术而展开,包括科学知识的普及推广、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成长等。
C 政治性。中国科协的全国组织和各级地方科协是人民团体,是各级政协的组成单位之一。各级科协在组织上必须接受和坚持党的领导,在工作上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为党的总任务和总目标服务。国家在编制、经费和活动场所等方面,对科协给予资助。
D 公益性。科协及所属学会始终将面向全社会开展科学技术普及、提高全民族科学素质视作基本职责,赢得党、政府和社会各界对科协作为科普工作社会力量和具有社会公益性的认同。
E 枢纽性。科协组织在运行过程中发挥着党和政府与科技工作者、党和政府与社会公众、科技工作者之间、科技工作者与企业、科技工作者与社会公众等多方连接功能,在与政府、企业和公众的互动过程中建立起一个网络化的互利结构。
科协组织是由自然科学类科技团体、科技工作者自愿组合而成的群众组织,对内可以满足成员的兴趣需要,权益维护,对外则承担相应的社会职能,满足成员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
(一)参政议政
科协作为政协的组成,科协界别组在参政议政方面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党委政府要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必须要民主科学地制定社会政策。科技工作者大多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高的科学和文化素质、社会地位。科协组织依靠政协科协界别组、团结科技工作者,围绕社会管理政策开展政协专题调研、科学研究攻关,提出科学合理的对策和建议,发挥科协组织在促进决策更加科学、更加民主方面的独特作用,使党委政府制定社会管理政策更科学、更民主。
(二)桥梁纽带
在新形势下做好科协组织的工作,最主要的是做好科技工作者的工作。要做好为科技工作者服务工作,就要加强科协组织的建设和管理。科技工作者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社会思维向来活跃,也是对经济社会科技发展有独特见地的阶层和群体,他们思想和言论,往往会在社会上产生一定的影响。科协组织通过建家交友,在党委政府与科学家之间,建立起流畅和稳定的双向沟通渠道,让科技工作者有反映呼声的独特通道,有提交意见、建议的快捷途径,使广大科技人员暖心、安心、放心,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三)党建工作
党当前交给科协组织的又一项重大任务,是加强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党建工作。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从本质上说就是做好社会管理工作,两者的目的和要求是一致的。各级科协组织具体负责推动业务主管学会(协会、研究会)的党建工作,指导党建工作的实施,是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之一,应当也能够在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方面,发挥应有的特殊的作用。
(四)传播交流
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实现“中国梦”的基本目标之一,是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思想道德等素质。从中央到地方,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办公室都设在科协,是当前科协组织承担的重要职责之一。科协作为提升全民科学素质工作的前头单位,对推动科学精神、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科学知识的传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此外,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科技对外交流的需要不断增长,科协也可以作为国际民间交流的主渠道,在对外科技交流活动中发挥重要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行政体制改革也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成效。从整体上说,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与主线就是政府职能转变,即对基于计划经济体制环境下形成的政府职责和功能体系进行重新定位和改造,使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在由“全能型政府模式”向“服务型政府模式”转变的过程中,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好市场”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在政府职能朝着协调、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的转变过程中,政府职能都在进行着不同程度的转移。
政府职能是政府机关依法对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管理时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具有的功能。它反映着国家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活动方向,是公共行政管理活动的依据和前提。具体来说,在职责方面,主要指价值导向责任、安全保卫责任以及维持秩序责任;在功能方面,主要指政治统治功能、经济管理功能以及社会协调功能。因此,政府职能是职责和功能的统一,两者缺一不可。由于政府是一个特殊的组织机构,所以政府职能体现出了与私营部门不同的特性,主要表现在具有权威性、公共性、强制性和动态性。
政府职能不是永恒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政治、经济与文化发展不断变化的。如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迫切要求政府职能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切实转变到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来,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我国政府职能根本转变的目的,是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框架中,重构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科学合理的管理职能体系。最终使政府履行职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转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
综合上面对政府职能含义的解释,政府职能转移的涵义就是指政府在社会经济政治发展到一定阶段,对自身职能进行重新的配置和转移,同时对政府机构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变革。
随着中国改革开发的深入,政治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这就要求政府职能随着这一变化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这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计划经济时代,中国政府的职能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管理的全部内容,被称为全能型政府。高度集权,权力延伸到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的各个方面。随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和社会转型时期的需要,建设“小政府、大社会、好市场”成为政府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政府职能的逐渐转变为协调、监管和提供公共服务,政府职能的重新整合分配就是政府职能转移的内容,它包含两个方面的涵义,即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和管理方式的转变:
(1)政府职能内容的转变。职能内容转变主要表现是政府将现有的可以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职能取消或者转移给非政府组织。按照政社分开、政企分的原则,政府将很多服务性、操作性、技术性的工作交由非政府组织承担,如行业标准制定,质量监督检测,行政许可初审、行业培训等更适合由非政府组织承担。
(2)行政管理方式的转变。与政府职能内容变化相伴而来的就是政府管理方式的改变,根据经济体制社会转型时期的要求,政府机构管理方式应经历从直接向间接,由微观到宏观,由过程到目标的转变过程。为实现这些管理目标,政府部门的管理手段、工作方式和作风都要作出相应的调整,由原来的单一的行政手段转变为和行政手段结合的多元化管理。
因此,政府职能转移,需要从政府自身出发,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大幅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通过政府机构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界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充分发挥非政府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的积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主导作用,着力解决政府经济调节越位、市场监管缺位、社会管理错位、公共服务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转移”一词是指改换位置,从一方转到另一方。政府职能转移是指政府将本来由其所承担的职能,从政府这一主体转到其他主体上。在本研究项目里,主要是指政府将其所承担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由社会组织来执行和履行政府转移出去的职能。
依据财政理论,所有社会产品可划分为三大类:私人产品、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其中私人产品具有效用的可分割性、消费的完全竞争性、受益的排他性,所以市场能有效的提供。相反,公共产品则具有不可分割性、消费的非竞争性、受益的非排他性,不能通过市场提供。还有一些产品,在性质上介于公共产品和私人产品之间,被称为准公共产品。其中,有的可有市场提供,有的可由政府和社会组织一起提供,所以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只能是提供公共产品的职能。因此,政府将哪些职能转移出来所依据的标准应该是政府职能符合社会组织能力和行为特征的,且具有准公共产品性质的职能。
中国当前处于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当前政府职能的繁杂和冗余在一定程度上不符合当前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发展需求,因此中国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政府转型的要求,这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更好的发挥政府职能具有指导意义。政府向非政府组织转移职能可以分为充分竞争性事项、适度竞争性事项、非竞争性事项,根据不同的事项可采取不同的转移方式。
(1)公告转移。对充分竞争性事项,职能转出部门应向社会发布公告,不限定承接主体,由非政府组织通过充分竞争提供服务,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和促进行业发展。如宣传培训、业务咨询、行业统计、行业调查、法律服务等。
(2)竞争转移。对适度竞争性事项,釆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承接的方式,选择若干个符合条件的非政府组织通过适度竞争提供服务,有效降低社会成本和促进行业发展。如公益服务、产品评价、成果评审认定、行业评比等。
(3)授权转移。对非竞争性事项,一般通过制订或修改相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授权一个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转移的职能,或者将事业单位改制为法定机构承接。在立法授权或设立法定机构前,应当按照转移程序,择优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承接。如企业资质认定、人员执业资格评定、行业标准制订等。
海南省科协成立于1988年,现有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98家,其中所属学会72家,市县(区)科协22个,其中地级市科协3个;有企业科协14个,街道(社区)科协49个,乡镇科协170个,农技协427个,共有3万多会员。省科协机关内设8个部(室),有直属事业单位2个(即省科技活动中心、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按学科分类区分,98家团体会员可分为三大类:一是基础研究类学会,如海南省数学学会、海南省物理学会等;二是应用类学会,如海南省电机工程学会、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等;三是综合交叉类学会,如海南省质量协会、海南省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等。总体而言,海南省学会覆盖面较广,但各个学会间组织基础、发展速度、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学会发展整体呈现“两头小中间大”的格局。
自成立以来,海南省科协一直认真贯彻中国科协关于提升学会能力、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指示精神,在加强学会能力建设、推动学会承接有关政府转移职能方面积极探索,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海南省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工作最早可以追溯到2000年。当时的海南省科协受海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委托,承担了负责全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定中申报材料的受理、审查和高级评审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评审工作中采用的社团认可和同行认可的机制,获得了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的认可和科技人员的肯定,也彰显了科协组织在承担科技评价和科技人才评价职能方面的独特优势,有力地提升了科协的社会公信力,为今后各级科协和所属学会承接有关政府转移职能积累经验、探索规律,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目前数据统计显示海南省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显得越发成熟。2017全年共有29家学会承接75项政府转移职能。海南省质量协会承接海南省省旅游委、海南省质监局等政府部门培训任务25次,共培训近4000人次。海南省气象学会组织2017年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技术人员能力评价测试。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承办了“电梯安全管理及电梯司机作业人员培训班”。海南省博士协会与中共定安县委组织部举办人才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教育、医疗卫生、农业、旅游等方面开展合作。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承接了《海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与服务贸易示范基地建设规范》《中医药服务贸易规范》等系列地方标准制定。海南省免疫学会参与国家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科技进步奖、省级科技项目评审、科研成果评价、技术鉴定工作。海南省预防医学会建立了4个专家资料库,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打下了良好基础。
1.海南省质量协会接受政府部门委托,提供质量专业技术服务,开展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和培训工作。
受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委托,海南省质量协会积极开展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试点活动,2017年共培育12家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组织我省电线电缆、星月菩提、商品混泥土、食品相关产品4个行业开展产品生产企业质量状况调查形成《电线电缆行业质量分析及质量提升规划报告》等4个行业报告;承办低碳制造业一线新员工质量管理能力提升培训班,累计参加人员600人次。
2.海南省医学会承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
2015年5月28日,海南省卫计委印发《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技术评估办法(试行)》,委托海南省医学会承担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项目中期评估工作,并将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技术专家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省医学会办公室。根据《评估办法》要求,海南省医学会利用学会平台,吸纳了由中华医学会、中国医疗保健促进会、上海市医学会、浙江省医学会、湖南省医学会、湖北省医学会、广东省医学会、四川省医学会推荐的18个专业的国家级专家260余人组成评估团队,并与博鳌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管委会签订评估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載止目前,海南省医学会共收到由管委会移交的评估项目90项,分14个批次,对53个项目进行了评估。
3.海南省气象学会承接海南省气象局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科技期刊优秀论文和学会优秀气象工作者等职能。
受省气象局委托,省气象学会承接了省气象局防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证工作,2017年,共组织343人参加防雷能力测试,并未通过测试的135人发放证书。此外,学会还分别组织专家开展了《南海气象》优秀论文奖评审活动和学会优秀气象工作者评审活动,评选出特优论文1篇,优秀论文2篇,第二届海南优秀气象科技工作者三名。
1.加强沟通,积极打造“三项”科协组织
在深入理解习总书记在“科技三会”上的重要讲话后,海南省科协积极推动“三型”科协组织建设,承担起对学会的业务指导、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职责,并充分发挥起枢纽平台的作用,为学会多方争取政策上的支持,帮助有条件的学会与政府部门搞好衔接,努力推动更多的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接得住、担得起、干得好”。
(1)认真做好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专题调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从2016年至今,海南省科协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大规模的调硏活动,通过实地走访、集体座谈、调査问卷等方式,收集、研究、分析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可操作性的措施。2016年10月,在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学会部组织撰写了2016年海南省省级学会调查报告提交海省科协党组,分析了科协存在的6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9条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2017年4月,组织召开了2017年省级学会秘书长工作会议,会上邀请省医学会、省气象学会等6家学会就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做了经验交流。
(2)加强与党委、政府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信任和支持。2018年3月,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印发了《海南省科协系统深化改革方案》,为新时期做好科协工作、推动科协改革提供了行动指南。2018年6月,海南省科协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国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扩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海南省实际,在广泛征求了省级学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海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案》,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审核,争取在2018年年底以两办名义发文,为积极稳受推进省级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具体指导。
(3)积极实施“创新驱动助力工程”,引导科技工作者进军经济建设主战场。海南省科协通过鼓励学会申报项目,发挥学会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学会在创新发展中的主动作为,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和人才支撑。2016年10月至今海南省科协共评审通过“创新驱动助力工程”项目43项,拨付经费127万元。其中,省植物病理学会、省口腔医学会等13家学会充分发挥学会人才智力优势,面向产业需求和技术创新需求,深入澄迈、昌江等基层地区为产业发展提供持续可靠的科技支持,为“美好新海南”和“一区一港”建设贡献了科技力量。
2.分类指导,找准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突破口
(1)针对部分学会已经承接的政府转移职能,海南省科协一方面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一方面监督学会不断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全力做好相关工作,切实履行职能,以争取政府和社会的信任和认可为目标,力争实现已承接的政府转移职能可持续和常态化。例如,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2017年6月承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电梯安全管理及电梯司机作业人员培训”项目,省科协与省质监局积极沟通,以确保培训项目顺利开展。此外,通过星级学会项目给予学会经费支持,推动学会不断修炼“内功”,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水平,获得了省质监局和参训人员的好评。
(2)对于政府正准备转移的职能,海南省科协会组织相关学会深入学习,吃透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文件精神,了解有关部门转移职能的部署和重点,搞清楚政府哪些职能是要转移的,自己又能承接哪些职能,做到知己知彼,找准突破口和对接点。在海南省科协的指导下,各级学会积极学习相关文件,争取支持,让政府部门放心将相关职能转移给学会。2016年以来,海南省科协重点选择省气象学会、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等几个挂靠政府部门、专业性较强的省级学会作为试点,尝试推动学会设立科技奖励。经过多方研究、协调,目前,海南省气象学会已成功承接海南省气象局科技论文、优秀科技工作者奖励评审项目,海南省测绘地理学会也承接了省测绘局优秀论文、优秀工程项目奖励评审工作。
(3)创造条件开拓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当前,海南省科协以学习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为抓手,引导鼓励各个学会抓住海南建设“一区一港”的重要机遇,以开拓创新的战略眼光和勇气,努力开拓新的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以及打造品牌特色社会化服务项目。
3.加强学会自身建设,打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基础。
(1)加强学会自身建设,确保“能负责、能问责”。承担政府转移职能的过程也是加强自身建设的过程,海南省科协所属各协会在注重不断增强学会学术影响力、会员凝聚力、社会公信力和自主发展能力的基础上,主动抓好学会组织经营管理,搞好自身建设,逐步推动秘书长专职化、秘书处实体化,增强在自身领域权威性和社会认可度,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组织保障。
(2)坚持依法办会、民主办会,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探索高效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提高社会公信力。大力搞好学会诚信建设,加强对成员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保证履行职能的公开公平公正。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把学科领域的优秀人才吸收到学会中来,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
(3)开展星級学会评审工作,打造品牌学会。2016年11月,海南省科协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星级学会评审工作的通知》,引导符合要求的省级学会以项目申报的方式参加评审,并对评上星级的学会予以经费支持,致力于将学会打造成为社会信誉好、发展能力强、学术水平高、服务成效显著、内部管理规范的品牌科技社团。2016年10月至2018年6月,共评出星级学会18家(见表3.1),拨付项目经费124万元。
表3.1 海南省科协2018年度星级学会
序号 |
申报学会 |
授予星级 |
1 |
管理现代化研究会 |
四星级 |
2 |
护理学会 |
四星级 |
3 |
植物学会 |
四星级 |
4 |
土木建筑学会 |
三星级 |
5 |
电子学会 |
三星级 |
6 |
知识产权协会 |
三星级 |
7 |
口腔医学会 |
三星级 |
(4)在强化开拓意识,积极拓展职能上下功夫。海南省科协所属各协会根据市场需求不断转变陈旧观念,克服自身不足,提高自身实力,并主动出击,迎接挑战,努力克服“等靠要”思想,从工作实践当中去觅得先机,寻找机会。通过学会工作创新求突破、谋发展,力争从根本上改变学会组织对政府部门挂靠单位的过度依赖,真正实现转型运作,开创充满活力和内在动力、自主发展的新局面。
为充分发挥海南省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作用,落实中央关于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重要批示。本课题小组对海南省相关部门和所属学会进行了系统的调查研究。先后向35个政府部门发送了调查问卷,并重点走访其中10个部门,召开3次对接专题研讨会;通过面上调查、走访座谈、文献分析等手段,对所属98个学会承接转移职能和委托任务情况进行调研,对政府部门、所属学会在职能转移过程中的问题有了一个初步的掌握和基本的了解。
1.政府部门对学会独立承担转移职能存有疑虑
研究数据显示,虽然各级政府部门对海南科协有序承接转移职能工作表示了支持且具备基本共识,但对学会独立承担转移职能还有疑问。目前35个政府部门中有23个做出反馈(65.71%),其中14个反馈有职能(工作)可转移给学会,共计24项;另有9个反馈没有职能可转移给学会(图3.1)。在反馈的24项职能(工作)中,多数项目属于政府部门委托学会开展的相关工作。其主要原因是政府部门普遍认为现阶段学会的能力不足,独立承接完整的职能风险大,相对而言学会目前更适合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工作或工作环节,并建议科协加强对学会的扶植和培育,进一步提升能力。大部分政府提出,学会的代表性、公正性和公信力也是能否承接职能的重要考察因素。
图3.1 政府部门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反馈
2.政府部门在选择承接对象存在偏好本门直属事业单位
在反馈转移职能(工作)中,明确意向委托的学会有23个,其中18个挂在政府部门或其事业单位,占全部意向学会的78.26%(图3.2)。在走访对接的10个部门中,部分政府部门表示对学会不了解、不熟悉,基本没有过合作或工作委托,难以快速找到对接点;6个部门表示将首先选择直属事业单位来承接。
图3.2 承接职能的学会与政府存在挂靠关系的比例
1.多数学会态度积极,承接愿望强烈,但有等靠要现象
调研发现,超过六成七以上的学会表示已承接或希望承接政府职能,具有参与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的愿望。同时研究发现,36.86%的协会认为承接职能后协会的权威性将增加,23.46%表示增强机构的知名度,12.35%表示收入会增加,4.94%表示机构能力会增加,2.47%表示会员数量会增加,如图3.3所示。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学会对承接政府职能工作的态度更积极,准备更充分,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这类学会普遍认为承接政府职能有利于学会自身发展、增强学会的权威性和知名度、也有利于增加学会收入。但部分挂靠政府部门的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过程中存在等靠要思想,希望政府部门明确实施要求后再提出自己的工作进程,不能主动设计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依赖性较强。
图3.3 海南省科协承接转移职能给科协带来的最大影响
2.虽然多数学会已具备承接转移职能,但实际承接的学会较少
虽然海南省科协下属各协会都拥有各自的专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且多数学会建立了专家库,对各自技术领域情况比较熟悉和了解,仅有不足1/3的省级学会承接或承担过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大多数学会还没有真正接触此类工作。
3.承接职能工作面较窄,承接职能不稳定
由于科技评价涉及的领域广泛,具有专业性和技术性的要求,使得学会成为最适合进行科技评价的主体,科技评价等职能成为政府向学会转移的重点。目前海南省科协承接的政府职能主要集中在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领域,包括项目评估、教育培训、职称评定和科技奖励等四个方面,见图3.4。这就造成学会承接的政府职能不稳定,有些项目甚至不能称为真正意义上的职能承接。另外,海南省科协承接的政府转移职能还具有阶段性临时性的特点,有的仅限于某一时间段、有的仅限于某一项具体工作,任务完成后职能即被收回,缺乏连续性,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政府转移职能承接。
图3.4 海南科协承接各类职能
4.学会对“拓展职能”认识不足、准备不够、缺乏规划
调研数据显示多数学会仅仅将政府部门转移的职能当成一项事务性工作来承担,没有考虑将承接的工作进行制度化建设,纳入学会业务范围;其次多数学会认为自身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不够,缺乏承接政府职能的自信;最后观望心理较强,主动争取不够,对海南省科协发挥作用的期待较高,需要海南省科协协助沟通并敦促承接工作进展。
5.缺乏政策支持和指导是学会承接职的又一障碍
调查中,多数学会表示,希望政府部门给予学会更充分发挥作用的空间和环境,使好的工作经验能在推进中不断巩固,在发展中持续加强。学会普遍认为最为重要的外部保障条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是“法律和政策保障”(83.8%)、“科协的组织协调与推动”(73.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科学共同体关系”(65.4%)。超过半数的学会反馈需要政府部门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在人才引进、税收和收费权限等方面提供政策支持。还有学会希望国家出台社团法。此外,在海南省缺乏在省一级层面强有力的指导性文件,工作开展也不顺利。目前,《海南省科协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案》尚未正式出台,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缺乏指导。
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将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这一概念提出之后,自由贸易港立即成为国内最热的高频词之一,在国内外引起了广泛关注。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这是彰显我国新时期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推动经济全球化决心的重大举措。当下,如何实现自贸区建设中海南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职能,促进海南政府和地方科协角色的合理定位,对于形成良性政社关系,推动海南地方科协组织和所属学会(协会)积极承担第三方评估、认证、评价具有重要意义。
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包括独立关税地区)根据世界贸易组织(WTO)的相关规则,为实现缔约方相互之间的贸易自由化所形成的地区性贸易安排的区域。但是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则要更加优惠,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主要分为狭义和广义的自由贸易区。狭义的自由贸易区是特指以转口贸易为主体的自由经济区域,与出口加工区处于同等的地位;广义的自由贸易区是所有出现过的、符合设计贸易组织相关规则的自由区域的总称,包括自由港、出口加工区与保税区等。
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特区。原则上是指在没有海关“干预”的情况下允许货物进口、制造、再出口。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特区升级版的最重要的举动,其力度和意义堪与20世纪80年代建立深圳特区和90年代开发浦东两大事件相媲美,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
表4.1 自由贸易区的内涵
层次 |
内容 |
举例 |
要素层次 |
贸易自由 |
消减贸易壁垒 |
海关便利 |
海关监管措施简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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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优势 |
位于交通口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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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层次 |
一般贸易功能 |
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 |
物流分拨功能 |
保税仓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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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功能 |
出口加工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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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功能 |
商品展示、国际金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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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次 |
针对自贸区不同特点而制定的管理体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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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全球化发展面临冲击
20世纪90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潮流加快发展,推动世界经济和国际分工快速发展,深刻影响了世界格局的演变。特别是互联网科技革命将世界从一个建墙把大家分割开来的体系,转入一个建立万维网将大家紧密联结在一起的体系,推动全球化继续深入发展。但经济全球化也是把‘双刃剑’。当世界经济处于下行期的时候,全球经济‘蛋糕’不容易做大,甚至变小了,增长和分配、资本和劳动、效率和公平的矛盾就会更加突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会感受到压力和冲击。为此许多国家出台了一系列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导致全球贸易增速连续多年低于世界经济增速。
2.我国发展进入新时代面临机遇和挑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目前,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稳居世界第二,贸易规模全球第一,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率连续6年超过30%。但与此同时,中国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趋复杂,挑战也前所未有。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特别是我国高速发展过程中积累了许多矛盾,进一步改革进入深水区。我国的改革开放需要“再出发”,需要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上进行谋划、推进和探索。通过开放促进国内改革成为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
3.海南承担深化改革开放新使命
从历史上看,海南岛孤悬海外,交通不便,长期被视为“蛮荒之地”和贬官流放之地,历代封建王朝对海南的经营和开发均未能从根本上改变海南贫穷落后的面貌。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央政府加大对海南的开发和支持力度,逐步改变了海南长期贫困落后的面貌。特别是1988年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以后,海南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站在下一个30年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海南亟待通过新一轮全方位改革开放推动发展,释放经济社会发展的潜力,在加快提升海南在全国发展中地位的同时,向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为我国新时代的改革开放作出海南贡献。
目前,我国已经成立了12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形成“1+3+7+1”的局面,通过开展先行先试,引领开放新格局。最早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立足对接长江经济带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成立于2013年9月29日,面积28.78平方公里。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区域,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
随后,2015年又成立了广东、天津、福建三大自贸试验区,主要对接粤港澳深度合作、京津冀协同发展、两岸经济合作等重大区域发展。2017年3月底,第三批7个新设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落地,国务院批复辽宁、浙江、河南、湖北等7个自贸区成立,要求这些自贸试验区对接长江经济带、中部崛起、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
2018年10月16日国务院发布《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方案要求海南应立足南海、面向印度洋和太平洋,作为“南海国际航运中心”积极参与泛珠合作、北部湾城市群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并推动琼州海峡经济带建设,深化与港澳台合作。
自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11个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通过多方大胆探索,有效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在投资、贸易、金融、创新创业、事中事后监管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新设的海南自贸试验区(港),将继续依托上海、广东、天津、福建等11个自贸试验区业务扩展经验,结合实际区域范围的现实功能定位,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具有海南特色的“全域性”试点。
根据《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海南自贸区要“发挥海南岛全岛试点的整体优势,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和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实行更加积极主动的开放战略,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把海南打造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主要措施是: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加强重大风险防控体系和机制建设;坚持和加强党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全面领导。
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条例下,《方案》明确要求,首先是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即科学配置行政资源,大力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深入推进行政管理职能与流程优化,即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标准化。调整完善省级管理权限下放,推动关联、相近类别审批事项全链条取消、下放或委托;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体系,即建立包含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知识产权争端解决与维权援助机制,探索建立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
由此可知,自贸区建设是“收回政府之手,减少政府干预的有效尝试”,政府必然要放宽投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更大的贸易自由度与投资便利性,根本上提高市场准入的自由化程度。为此,海南自贸区建设中的政府将加快职能转变,促进从“正面清单”管理转向“负面清单”管理,从“分权”转向“减权”,从管制转向服务,从“政策红利”转向“改革红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培育、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从而提高投资成功的机会使之成为成为我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的重要对外开放门户。同时,改革是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整,同时也是对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再调整,这毫无疑问将给社会组织,特别是地方科协发展带来机遇。
相对于政府,海南省地方科协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具有特殊优势。首先,地方科协具有一定的公益目标,较为擅长从事特定的行业管理、环境保护、咨询、医疗卫生等领域。海南地方科协在一定程度上是独立于市场和政府之外,可以较少受到利益和权力干扰。自贸区建设积极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给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提供了可行性。其次,社会组织的公益性和志愿性,使其具在其组织内部具有一定社会号召力和资源整合能力,特别是动员协会成员,参与公益活动,优势明显。在一些缺少利益激励,市场不愿管、政府不便管的公共领域,科协联结政府、市场和科协组织成员,发挥其协调、服务、监督功能。最后,地方科协所具有的某种程度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以及扁平化管理方式,避免了官僚层级带来的效率低下和回应性不足等问题,能够根据多样化、个性化与日益复杂化的社会需求,以项目管理为核心,灵活应变,精细、准确、即时地向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根据以往上海、广东等地自由贸易区的经验,从自贸试验区发展和扩展着眼,自贸区要激发社会活力,需重视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对制度建设的诉求,鼓励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自贸区建设。同时,要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法律、法规、规章未禁止的事项,要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自贸试验区积极开展改革创新活动。海南省政府和各级地方政府职责涉及行政管理、信息管理、行业监管、推进项目建设等,其中,可以厘清哪些职责通过购买服务、职能转移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特别是海南省地方科协来完成。
自贸区的建设要求在行政管理方式方面能够进行创新,要将原来注重事先审批转为注重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参与度,推动形成行政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综合监管体系。因此,在自贸区建设中,如海南省茶叶学会、海南省蜂业学会、海南省兰花协会、海南省烹饪协会、海南省烟草学会、海南省珠宝玉石首饰协会、海南省南亚热带香料促进会等可以承接转移出来的行业监管类的政府职能,以进行行业监管,提供更加专业服务,减少“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从而提高行政效率,节约行政成本。
建好自贸区的条件之一是将自贸区内适合专业机构办理的事项交由专业机构承担,或者引入竞争机制和社会参与机制,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和培育专业机构发展。以海南省低碳经济发展促进会为例,在自贸区的建设过程中,该协会面对的机遇包括:海内外投资与贸易提供咨询、信息沟通等服务;开展科技咨询、人才交流、工业加工、商务考察、物资流通和企业人员培训;以及接受委托为国内外企业在海南开展业务联络及项目招商等。类似的科协组织,如海南省电机工程学会、海南省机械工程学会、海南省计算机学会、海南省电子学会等可以为自贸区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贸易信息共享、业务培训等提供专业服务。
自贸区的建设也包括环境保护工作,探索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提高环境保护效率。对此,海南省生态学会、海南省植物保护学会、海南省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海南省植物学会等往往拥有专业的团队和专家、实践经验以及灵敏的反应能力,也有助于吸取国际上的先进经验,为自贸区的环保工作贡献力量。
海南自贸区的建设需要对一些地方性的法规进行调整,特别是那些不适合、不适应、不利于自贸区发展的,可相应提请海南省人大、省人民政府就其在自贸区建设中的适用性作出规定。由于自贸区的特殊性,造就了自贸区法律环境的特殊性,所以需要借助社会力量,特别是与法律相关的专业机构和协会,参与到自贸区法律法规的建设当中,“量身制定”合理稳妥的具有海南自贸区特色,又可向全国推广的法律体系。
在知识产权进出境保护和境内保护方面,如海南省科技企业联合会、海南省标准化协会、海南省知识产权协会、海南省热带作物学会等可参与协同管理和执法配合,探索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统一管理和执法的体制和机制。在行政复议制度方面,自贸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会引起行政相对人的不服,所以海南省城市金融学会、海南省生态学会、海南省化学化工学会、海南省法医学会、海南省口腔医学会、海南省热带医学研究会等就可以参与到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行政复议制度,或接受委托执行行政复议。在劳资关系上,自贸区可推行企业与劳动者的集体协商机制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当劳动协商和劳动争议涉及到科技工作者时,海南省地方各级科协,如海南省博士协会可参与其中。
海南省科协是各所属省级学会的业务主管单位,近年来在推动科技社团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一直不遗余力地奔波于有关厅局和学会之间发挥沟通协调作用。这不仅因为科协通过日常的监督服务工作,对所属省级学会情况了如指掌,而且能够在有关部门推动完善宏观政策方面担任中间人较色,促使政府部门放心将职能转移给学会。具体而言,海南省科协可以进一步加强如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发挥省政协科协界别协商会的作用,履行好参政议政的职责,在推动省级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有新突破。二是统筹管理,分类指导。鉴于目前各学会在自身规模、活动范围、经济实力、社会影响、制度规范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应统筹管理、区别对待、分类扶持。对具有相当规模和社会影响力的3A级以上学会进行重点扶持,赋予其更多的自主权限和接受更多的政府职能。三是试点示范、典型引领,通过在若干成熟的省级学会设立承接职能试点工作,给予专项经费补助,进一步创新科技学会培育扶持机制,总结出并推广科学、规范的操作规程。四是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加强联合与协作,实行培优扶强,对业务接近的相关学会进行整合,引导和鼓励多学科、跨学科学会共同参与承接某一职能。五是建立并完善科协与学会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专题研讨、培训等方式指导未承接职能的学会更加专业、规范地做好成熟的职能项目,使各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方面可以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公益性是社会组织的本质。海南省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应该围绕自身公益宗旨,坚持公益方向,将服务、合作与竞争意识贯穿于自身能力建设的始终。杜绝逐利的冲动,强化责任与奉献精神,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质量,树立良好的公益形象。在海南自贸区建设中,政府职能转移也要求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积极主动参与。科协所属学会和协会的发展程度,特别是其服务能力的强弱程度,直接决定了政府职能转移的可能性。海南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要提升竞争意识,改变传统官办社会组织那种竞争意识差、运营水平低、“等、靠、要”的依赖心理强,缺乏开拓性和灵活性的状况;要适应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诉求,树立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市场竞争意识,根据经济社会的服务需求,及时调整自身的发展策略。同时,要积极引入现代非营利组织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运作能力和成本管理能力,注意培育和提升学会协会的知名度。
海南省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的活动与整个海南的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及协会的特点和优势决定了其自身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基础。因此,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职能要具备相匹配的能力和条件。对此,学会应按照“三服务一加强”的基本定位,紧紧围绕学科发展、经济建设和科技进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活动,切实加强自身能力和诚信建设,为承接政府有关职能创造有利条件。
一方面,通过探索高效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提升包括学术能力、经济能力、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活动能力在内的各种能力。海南地方科协所属学会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必须以会员为主体,实行民主办会,塑造诚信形象,严格自律,提高公众信任度。另一方面,要完善学会办事机构组织建设和经费保障,为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奠定基础。学会办事机构要拥有适应市场机制的职业化、专业化、实体化的专职工作人员队伍,选聘有一定权威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担任承接职能带头人,组织以专家学者群体为主的专门机构,加强对承接职能的管理,制定严格的工作流程和制度。
此外,就当前海南省的情形而言,以单个科协组织的一方之力来说,力量较为薄弱,若把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交叉领域联合起来,共同研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新途径的探索和实践,实现强强联合,促进交叉融合,共享优势资源,搭建共赢平台,责任共担,充分发挥两界专家学者的作用,形成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合力,将承接职能的优势成大。
实践表明,政府部门对学会承接有关职能的能力需要经历一个从怀疑、观望到了解、扶持,直至放心、信任并进一步主动衔接和继续转移更多职能的过程。海南省科协及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也是一个渐进的曲折过程,单靠省级学会自身的努力和海南省科协的支持可能已力不从心。在现行体制下,推动海南省科协及所属学会有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需要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先行,由上而下突破,将是最好的出路。为此,海南省政府应参照中央深改组的做法,结合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需求,尽快将这一议题纳入海南省政府的议事日程,尽早出台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科协及所属科技社团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意见。
顶层设计可以在以下几方面进行突破:一是突破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上的传统认识误区,改变对学会能力的质疑态度,从观念上认同学会承接相关政府职能可以取得预期成效。二是出台并落实学会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相关的配套法规、政策,从立法上明确海南省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的独立第三方地位,加快推进地方科协承接省政府转移职能的体系化、专业化和规范化制度建设。要在法律上对海南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原则、承接范围、年度转移社会服务与管理事项目录及其公布、转移和承接时限、承接标准、可承接的科协条件、承接后的监管及法律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三是进一步明确政府权力边界,确定职能转移清单。在简政放权背景下,有关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梳理出负面清单,真正下放权力。将不属于政府管辖范围的有关职能一并转移给相关科协组织。依照国家现有政策,政府部门要进一步梳理科教类领域的现有职能,明确科教领域简政放权的具体内容、具体要求和标准,选择适合学会承接的政府职能,例如人才评价、科技奖励、科技成果评价和技术鉴定等,更多地交由省民政厅、省科协认定的、有公信力的科协所属学会承担。四是要求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政府职能转移的相关信息,实现政府职能的透明转移。同时,强化政府及其部门责任,增强法律约束力,使政府及其部门自觉履行向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转移职能的义务。
一方面,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向社会组织尤其是科协所属学会购买科技类管理职能的服务机制,加大对学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一是出台购买服务清单,向学会发包,以招投标的形式支持部分科技类管理职能向科协所属学会购买;二是进一步规范对学会的税收管理,积极学会开展有偿服务中面临的票据管理问题;三是加大服务购买过程的透明程度,确保公平、公开地支持学会承接相关职能。
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承接职能后的科技社团进行监管。每年对其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规范运作能力、运作效率、社会公信力、财政保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具体可对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职能项目进行考核,综合测评,评价该项目承接效果,完善与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评估和考核结果相挂钩的奖惩机制,监管结果作为科协所属学会今后能否继续承接职能事项的重要依据。一是建立日常监管和年度考核评估相结合的机制,日常监管主要针对承接职能事项的专项监督考核,保证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落实,年度考核评估主要针对科协所属学会承接政府职能事项的综合测评;二是完善学会职能承接效果的绩效评估机制,建立第三方评估、政府部门评估相结合的评估机制,完善评估主体、评估方式和评估指标;三是完善与学会承接政府职能的评估和考核结果向挂钩的奖惩机制,监管结果作为学会今后能否继续承接职能事项的重要依据。
要努力建立科协所属学会与职能转移部门之间的平等协商对话机制,在科协学会和协会组织管理和自身能力达到一定高度时,对于相关政府转移职能就应主动争取,并扩大学会会在承接方式上的参与。首先应当确立科协所属学会与政府部门的平等合作关系,作为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海南省地方科协及所属学会与政府部门之间法律地位应该是平等的。其次,在承接方式的选择上,科协所属学会应掌握更大的主动权,在现有的承接方式下和承接职能范围下创新承接方式,开展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多种形式合作。再次,在已承接的职能方面,学会要力争通过沟通对话机制使这些职能形成常态化、规范化。
调研目标
科技类社会组织的调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地方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基本现状
地方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中能发挥的作用
地方科协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遭遇的瓶颈以及功能的发挥
自贸区(港)建设对地方科协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的要求
调研对象
海南省科协
海南省各类科技社团:科技协会、研究会(名单待定)
海南省各市科协:下属各类科技类学会、研究会等组织
调研内容
组织建设及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工作情况
组织建设的一般情况:如挂靠、组织结构和人员状况、经费来源、主要活动内容(交流、会议、报告、展览、咨询、培训等)
在日常工作中科协已经承接政府转移工作的状况
在日常工作中科协服向有关部门建言献策的状况
科技社团工作中的运作机制
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科(海南)协章程,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年轻化和职业化,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做法
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科协组织工作的建设,各组织之间信息交流
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科协经费来源和使用
科协工作主要内容及取得成果的情况
中科协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为海南建设服务:科技奖励的情况、科技规划的咨询论证情况、科技项目评估情况、优秀工程评审情况、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情况、职业技能鉴定情况、执业资格认证情况、技术标准制定情况、技术鉴定或技术事故鉴定情况、科技成果评定情况、培训和继续教育情况等;
建设服务平台:专家平台,学术年会平台,国际交流平台,参政议政平台,社会事务服务平台等;创建科技工作者建言献策的渠道,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建设科技工作者之间,科技工作者与决策者之间的交流对话平台。
整合资源配置:动员学会、协会力量,为海南政府和会员单位企业牵线搭桥,各种形式的推介会增强政府部门与科技社团之间的了解与沟通,提高了政府部门对政府职能转移的认识,以及科技社团对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工作机会的情况等。
典型事例
请访谈对象自由发挥,不预设答案
在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的困难
请访谈对象自由发挥,不预设答案
展望和建议
推进科协在自贸区建设背景下承接政府转移职能中继续发挥作用的愿景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