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协,省级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我省将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立即启动候选对象推荐工作。正式通知由中共海南省委组织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科协、共青团海南省委随后联合印发。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推荐评选活动顺利进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将联合成立海南省推荐评选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负责中国青年科技奖海南省候选人推荐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省科协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构,高质量完成中国青年科技奖海南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名额分配
我省拟推荐评选本地区候选人15名。各市县,省科协所属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省属企业,各有关单位可分别推荐“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1~2人。
科技工作者特别集中的推荐单位,经海南省推荐评选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同意,推荐名额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
三、候选人应具备的条件
(一)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四、推荐评选程序及要求
各市县及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科协发组字﹝2019﹞43号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及评选、推荐工作程序要求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并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以下书面材料报送至省推荐评选中国青年科技奖领导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省科协组织人事部),并同时提交电子版材料。
(一)推荐情况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推荐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
推荐情况报告须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其中:市县推荐的,同时加盖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公章;学术团体推荐的,加盖学术团体公章;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有关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
(二)《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7份,其中原件5份,复印件2份。推荐表中候选人所在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意见;推荐单位推荐意见中需对候选人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作出评价(推荐单位推荐意见只填写在推荐表的2份复印件中,原件不填写)。
(三)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2.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3.论文、专著被他人引用的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四)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五)《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1份。纸质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在报送纸质件的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邮箱(hnskxzrb@163.com)。
五、书面材料报送时间、方式
请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下班前将候选人书面材料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材料可由推选单位现场报送,也可通过快递邮寄,请于10月25日前寄达。除上述两种方式外,其他方式报送的材料原则上不予接收。因推选单位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选单位承担。谢绝候选人本人报送材料。
省科协组织人事部联系人:黎雅娟 张慧
联系电话:65335691
电子邮箱:hnskxzrb@163.com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7楼717房省科协组织人事部
邮编:570203
附件: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表(样表)
3.《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3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