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搭建学术交流平台,不断提升学会学术活动质量和水平,提高学会服务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海南省科协学会学术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设置为以特色沙龙活动为主,通过项目,引导学会发挥专业学科特色优势,打造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学术交流平台,形成一批在专业学科和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精品学术活动,持续推动学术繁荣与创新,活跃学术交流氛围。
一、项目内容
聚焦打造“陆海空”科创高地,着力“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数图强、向绿图强”,向发展新质生产力聚智、聚力、聚能,培育一批在专业学科和行业领域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活动品牌。围绕学会学科发展前沿,积极开展专题学术会议、青年科技工作者沙龙等专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学术交流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中的作用。
项目数量:10项
经费额度:3万元/项
执行时间:2024年
二、相关要求
(一)优先支持专业学科特色鲜明,贴近学科发展和我省产业发展需求,内容或与2024年第十二届海南省科技论坛契合,凸显前沿性和创新性,具有系列化特点、学术水平较高、影响力较强的一流学术交流活动。
(二)活动原则上可与2024年第十二届海南省科技论坛同时举办。鼓励功能拓展、交流机制与形式创新,宣传力度大(媒体报道层次高、数量多)、学术交流成果显著(论文集质量高、相关建言献策影响大),参与活动人数应超过100人,相关领导、院士和副高级以上专家参与度高的活动优先支持。
(三)申报单位应为活动主办方。
(四)活动举办地须在海南省内,完成时间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须按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项目实施总结报告、资金使用明细(附相关财务佐证材料)和项目实施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论文集、专家建言等)。
三、申报资格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应为海南省科协所属(含业务主管、团体会员)省级学会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能切实担负责任,全程主持项目工作及结项验收等重要环节;
2.申报单位应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年检合格、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3.申报单位应明确承诺严格按照海南省财政经费管理规定和海南省科协工作要求开展项目;
4.同一家申报单位最多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经费支持,已获得省科协其他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再给予支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不得申报
1.两年内被海南省科协通报并限期整改的;
2.在非不可抗力条件下未按要求完成海南省科协有关项目或未提交结项材料的。
四、其他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各有关单位请于申报日期截止前将送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加盖公章并规范装订)报送至省科协学会学术部,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会学术部邮箱xxb_skx@hainan.gov.cn ,逾期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雪雪 65339594
联系地址:省机关红城湖办公区12号楼108、109室(海口市红城湖路100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