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
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省民政厅已开展社会团体2017年度检查工作,省科协负责所主管学会2017年度检查的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检查初审的范围
2017年6月1日前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
二、年度检查时间
省科协初审时间:2018年3月20日至5月20日;
省民政厅年检时间:2018年3月31日至5月31日。
三、须提交的材料
(一)《海南省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纸质一式三份,要求双面打印装订,并提交电子版。下载地址:海南省民政厅网站首页-表格下载-海南省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书);
(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一式二份);
(三)《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
四、有关要求
接受年度检查是社会组织的法定义务,各学会应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如实填报年度检查材料。逾期不参加年度检查的社会组织,省民政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华坚
联系电话:65339594
电子邮箱:xhb712@sina.com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