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通知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 2013/3/11 8:43:18 | 阅读:9550 |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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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科协、财政局:
为全面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充分调动全社会深入基层、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展科普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领激发广大群众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省科协、省财政厅决定联合组织开展2013年“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严格按照中国科协、财政部《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科协发普字[2012]12号)和省科协、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的通知》(琼科协普字[2012]28号)明确的申报范围和条件进行。
二、名额分配及奖补标准
(一)省级奖补名额及标准
各市县可推荐省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各1个。
评选表彰省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5个,省级农村科普示范基地5个,省级农村科普带头人8名,省级科普示范社区13个。
按照“以奖代补和奖补结合”的原则,结合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情况,2013年省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奖补标准为:农村专业技术协会,10万元/个;农村科普示范基地,10万元/个;科普示范社区,9万元/个;农村科普带头人,2万元/人。
(二)国家级奖补名额及标准
各市县可推荐国家级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农村科普带头人、科普示范社区各1个。省科协将会同省财政厅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各市县推荐上报的项目进行评选,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基层科普行动计划”项目评选。国家级奖补名额和标准以中国科协和财政部下文为准。
三、申报推荐要求
(一)各市县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坚决杜绝推荐程序和推荐条件不符合规定、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等不正当行为。
(二)各市县在推荐过程中要充分发挥示范引导作用,重点关注在基层科学教育、传播和普及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重点关注在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开展综合农技服务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重点关注以建立科普惠农服务站、技术协作网等形式发挥科普惠农长效机制的农技协和科普示范基地;重点关注积极面向社区居民开展科普工作且成效显著的科普示范社区。
(三)各市县科协、财政局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并在申报表中签署推荐意见,于2013年3月22日前将申报推荐材料报省科协普及部和省财政厅教科文处,逾期不受理。
(四)申报材料内容及报送方式
1.正式报送函(内容主要是推荐工作简要总结说明)。
2.推荐名单汇总表。
3.单位、个人的推荐表和相关资料
(1)“科普惠农兴村计划”推荐单位和带头人的推荐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获得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的证明,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的社团登记证明、年检证明和当地统计局出具的该县农民近三年的年均纯收入证明等。
(2)“社区科普益民计划”推荐单位的推荐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包括社区近三年科普工作受表彰证明、品牌科普活动简介、近三年科普工作总结、未来三年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等。
4.科普惠农兴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社区科普益民计划专项资金项目预算表和用款计划表。
5.正式报送函和推荐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推荐表和相关资料合并装订,一式四份;报送电子版材料一式一份。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要求完全一致。
6.申报推荐材料和相关表格下载地址: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http://www.hainanast.org/)。
省科协联系方式:
科普部:云小花 陈冬霞 电话:65332226
电子信箱:pjb714@126.com
省财政厅联系方式:
教科文处: 官 珅 电话: 68532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