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科协,各高校科协,各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电话通知,将组织开展第三届全国创新争先奖评选推荐工作,我省可推荐本地区个人奖候选人10名、奖牌候选团队2个。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科技工作者或团队应于三年内在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服务5个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相关工作应当主要在国内完成。
(三)获奖科技工作者应为中国籍,表彰的先进个人一般为在职;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其中团队负责人必须为中国籍。
(四)已获得往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奖状或奖章)的个人不纳入本届全国创新争先奖个人奖的候选人范围。
二、推荐渠道和名额
候选人由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各市县科协,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推荐。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和各市县区科协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3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各高校科协、科研院所可分别推荐个人奖候选人1-5名、奖牌候选团队1个。
三、推荐工作程序
(一)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渠道根据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在本地区本领域研究推荐人选,经其所在单位研究同意后确定推荐对象。各推荐对象根据预通知填报相关材料。
(二)审核与公示。各推荐渠道要对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工作规范性和相关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报送材料真实有效,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三)材料上报。各推荐渠道在4月17日前将材料报送至省科协组织人事部,逾期不予受理。
对于非涉密和涉密的推荐材料,各推荐渠道和申报单位应严格区分进行管理、审核和报送。推荐材料涉及国家秘密的,应经过保密审查,待正式通知下发后按有关程序规定办理。
联系人:李源、黎雅娟 联系电话:65335691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红城湖路100号12号楼202室
邮编:571100
附件:创新争先奖附件.doc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3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