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协、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精神,推进《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建设方案》落实,助力乡村振兴。省科协决定开展新一批科技小院申报,现将科技小院申报推荐工作的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申报主体
具备条件的省内及省外涉农高校联合省内全省各级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涉农企业、家庭农场、农村专业合作社、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或乡村等独立法人单位,共同成为申报主体。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科技小院需建立在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有主推的农业品种、技术或示范区,属于当地(有影响力)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
(二)高等院校需具有农业专业硕士学位授予点,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的农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导师担任首席专家,至少进驻2名农业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120天。能开展常态化科技服务,形成具有价值的科研成果或报告、论文,重点是能解决产业发展中的难题。
(三)科技小院应具备团队工作条件,包括基本的生活、办公、交通、网络、培训及科研示范场地,多部门协同支持小院师生的交通费及入住学生的生活补贴、科研科普活动等相关费用。
三、申请程序
(一)申报。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拟定科技小院名称(小院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产品名,如:海南乐东火龙果科技小院),填写《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申请表》,申请表由申报主体(高校+依托单位)、当地乡(镇)政府或合作共建部门、县级科协等共同盖章,先由省内及省外涉农高校负责收集汇总,上报省农技协验收审核后提交给省科协。
(二)推荐。省科协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组织科技小院专家委员会对申报小院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入库,并批准为“海南省科协科技小院”。同时,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三)授牌和管理。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批复同意后,召开科技小院授牌仪式,纳入海南科技小院管理和服务。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科协,各有关单位于2024年6月21日前将《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申请表》、《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信息表》(见附件1、2)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nonghanda@163.com。纸质材料一式3份提交给省农函大。
(二)将于7月组织专家调研考察,并召开专家评审会,名单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科技小院入库名单,择优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彭成德、王晓婷
联系电话:65354132、13518036719
邮 箱:hnnonghanda@163.com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0号
附件2.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信息表.xlsx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