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科协,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重要回信精神,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支持科技小院扎根农村,助农惠农”的工作部署,推进《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海南)科技小院建设方案》,推广科技小院模式,增强科技小院服务能力,助力乡村振兴。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批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申报工作。现将具体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7日至9月12日
二、申报类型
科技小院根据组织形式分以下两类:
(一)单个科技小院
1.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聚焦区域内的主导农业产业,推广普及先进农业技术,以涉农专业为主,研究农业生产或全产业链过程中的实际生产问题。
2.综合类科技小院。聚焦当地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鼓励多门类多类别多学科共建,合作研究解决乡村振兴过程中“三农”问题。
(二)科技小院集群
1.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组建科技小院集群,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 合性创新平台。按照服务对象属性不同,分为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和产业科技小院集群。
2.科技小院集群作为科技小院模式的创新延伸,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一是推动区域产业链优化升级和县域经济全面进步,通过交叉协同,有望推动区域产业链“线”的优化升级,带动县域经济“面”的全面进步;二是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和技术转化平台,集群聚焦农业生产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牵头院校为主体,打造多学科联合攻关、农业技术转化推广的综合性创新平台,实现多方互动、协同共育、多向赋能;三是助力农业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集群化发展推动农业新质生产力的形成,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四是带动全产业链转型和产业集群发展,助力乡村从单一生产向“生产+加工+销售”的全链条模式转型,延伸产业链,提升产品附加值,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及上下游产业发展。
三、申报条件
(一)单个科技小院申报标准
1.科技小院由1家依托单位(即申报主体,如企业、协会、合作社等)和1名责任专家共同申报,并填报《海南科技小院申请表》(附件1)和《海南科技小院信息表》(附件2)。
2.每个科技小院须有1位以上学术水平高、实践能力强、与当地有一定合作基础的专业学位导师担任首席专家,且组建的小院专家团队不少于2位。
3.每个科技小院须有一个依托单位,如省内全省各级各类农村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各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部门或乡村等。依托单位须是具有比较完善组织管理体系的独立法人单位,并与科研院所、高校的专家建立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产业优势,有主推的农业品种、技术和示范区,常年开展科技服务活动;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能够为入驻团队提供基本的生活、住宿、办公、交通、培训等条件。
4.每个科技小院派驻研究生不少于3人,其中常驻小院学生不少于2人(每年入住时间不少于120天,完成100篇日志)。
5.农业产业类科技小院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产品名+科技小院(如有需要,可在县名和产品名中增加镇或村名),如:海南乐东火龙果科技小院、海南万宁兴隆咖啡科技小院。综合类科技小院的命名格式为:省名+县名+镇或村+乡村振兴聚焦点+科技小院,如:海南琼中黎母山农文旅科技小院。
6.每个科技小院须有基本的运行经费保障,保证支持小院师生的交通费及入住学生的生活补贴和人身保险等。
7.科技小院三年建设期内,原则上依托单位、责任专家不作变更。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责任专家或依托单位的,由科技小院所在县(市、区)科协提出申请。
(二)科技小院集群申报标准
1.每个科技小院集群至少包含5个及以上科技小院(参加集群的科技小院含已获得“海南科技小院”并运行1年以上,每个科技小院仅能参加1个集群)。
2.每个科技小院集群需有1个牵头单位和1名集群首席专家,并由牵头单位组织填报《海南科技小院集群申请材料》(附件3)。
3.区域科技小院集群命名格式为:重点区域名称+集群聚焦重点+科技小院集群,如:洱海流域污染防控与绿色增产科技小院集群。产业科技小院集群命名格式为:集群覆盖区域或产业特点名称+产业体系名称+科技小院集群,如:华北玉米产业体系科技小院集群。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符合申报科技小院条件的依托单位及首席专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申报,申报材料交由各各市县科协审核后,负责收集汇总,填报《海南科技小院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4),提交给省科协。
2.符合申报科技小院集群条件的牵头单位及首席专家,结合自身情况自愿布局申报,由各申报单位负责收集汇总,填报《海南科技小院集群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5),提交给省科协。
(二)联合推荐
省科协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等单位组织科技小院专家委员会对申报科技小院进行评审,经审核通过后入库,并批准为“海南科技小院”和省级科技小院集群。同时,向中国农技协科技小院联盟秘书处推荐。
(三)授牌和管理
获得中国农村专业技术协会科技小院联盟批复同意后,召开科技小院授牌仪式,纳入海南科技小院及科技小院集群管理和服务。
五、有关要求
申报材料(附件1和附件3均一式4份,附件2只需提交电子版)和佐证材料,其纸质版和电子版应于2025年9月12日前报送至省农村致富技术函授大学,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彭成德、王才佳
联系电话:65354132
邮 箱:hnnonghanda@163.com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20号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