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海智计划”工作站:
为深入推进中国科协“海外智力为国服务行动计划”(简称“海智计划”)在我省的实施,落实海智平台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快高层次人才集聚海南,鼓励成绩突出的“海智计划”工作站持续深入地开展海智工作,决定开展2021年度海南省“海智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
二、项目类别
项目分为择优扶持类和品牌培育类。
1.择优扶持类。
根据《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对海智工作站开展绩效考核。连续两年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工作站,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将撤销其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资格;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工作站予以资助扶持,每家资助5万元。
2.品牌培育类。项目应紧扣海南自贸港“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围绕“3+1+1”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和种业、深海和航天等科技创新高地,开展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围绕国际离岸创新创业示范区的设立开展相关创新创业活动。通过项目征集,评选出具有一定工作基础或已开展的具有影响力项目,通过对项目的持续资助(每个项目每年资助10万元),逐渐形成品牌化。
三、申报要求
1.填写申报表。《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择优扶持申报表》和《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择优扶持自评表》,全部海智工作站填写;申报品牌培育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填写《海南省“海智计划”工作站品牌培育申报表》;申报表一式四份签字盖章后于9月8日前提交省科协国际部,并将电子文件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2.所有申报项目须履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等审批程序。申报单位接到资助通知后,需在20天内与省科协签订项目合同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
3.资助经费须专款专用,单独核算;不得超范围、超标准支出。
4.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负完全责任,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资助的,将取消其申报资格,情况严重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5.申报单位可同时申报两种类别的项目。
联系人:房春庆
电 话:65339602 15210838262
邮 箱:hnkxgjb@hainan.gov.cn
地 址:海口市国兴大道69号海南广场9号楼7层713室
海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2021年8月30日